□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 吕睿
■知识产权是人类创新成果的专有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生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知识产权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一种现代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通过保护产权形成激励机制,为权利人提供持久的创新动力。而创新则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更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能,高效促进优势资源转化,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是推动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这“五个关系”高度概括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地位,深刻阐释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作用,科学论证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机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到治国理政的战略位置。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才能更好地对内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实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外营造良好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推动高层次开放,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从而支撑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是新时代的使命呼唤。2021年9月22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发布。按照《纲要》规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一些知识产权基本指标持续上升;第二阶段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这是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顶层设计。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知识产权是人类创新成果的专有权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生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产权制度,其机制在于激发创新动力,这与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当今世界,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价值日益凸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才能真正保护和激发创新者的创新动力,才能持续维护创新者的创造热情,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创新指数在全球排名上升至第12位,其中本国人专利、商标申请,创意产品出口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指标均实现全球领先,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指标持续提高。这样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所做的努力。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尊重客观规律、发挥比较优势,以此增强创新发展动力,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根据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差别和主体功能定位,走合理分工、创新发展的路子,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新疆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禀赋是突出的比较优势,依托知识产权保护挖掘特色资源,推动自主创新形成高附加值,推进新疆特色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正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决定国际分工格局与地位的关键性因素。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应对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的关键。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拓展国际市场,都具有强大支撑作用。
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国已经建立起“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常态化机制。新疆正在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探索建立了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并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达成协定,库尔勒香梨等两批共7个地理标志列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名录,获得知识产权互认互保。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既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又关系高质量发展。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知识产权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突出特色产业知识产权建设。聚焦新疆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以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品牌建设。围绕特色林果业、优质粮棉、特色经济作物等开展品牌创建;深入挖掘地域资源,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增强市场影响力;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特色旅游品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健全立法与完善司法。在立法方面,扎实推进落实新疆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建立健全各类知识产权地方规章制度。在司法方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明确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推进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纵向联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快审机制,落实人民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机制。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专利检索数据库服务系统,推进各类专利信息服务资源互联共享,统筹推进新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平台运营,提供更加高效的在线服务、大数据应用、评估交易、成果转化、质押融资等服务,实现知识产权业务服务、政务服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发挥企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等服务功能。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以产学研合作为导向,大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推进知识产权融资质押创新发展,完善专利信用担保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完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运行机制,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加强特色产业与产品商标品牌培育,提升地理标志运用水平。
强化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司法工作联系机制,落实知识产权法庭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案件会商通报、保护信息共享互通、执法裁判标准衔接、纠纷诉讼调解对接等合作机制;积极发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联动优势,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