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27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任华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日前启动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持续提升,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10月,针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燃气具、烟花爆竹、塑料制品(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等)、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塑料餐具、食品专用塑料袋等)、商品煤、成品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防疫产品(消毒液、非医用口罩等)等15类重点产品,实施精准靶向监管。重点排查1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区、质量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薄弱环节,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把15类重点产品列入重点监管目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开展生产流通、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查,推进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不采取管控措施或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将逐级上报市场监管部门和同级政府,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还将强化区域协同,实施质量责任生产流通双向追查,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企业,通过约谈督促企业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企业,及时将其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对发现的严重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从重处理、依法曝光,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刘琪介绍,通过专项行动,将着力查处一批不合格产品,约谈一批问题突出企业,移送一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帮扶一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