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赵敏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党的好政策帮助了我,现在我的病情稳定了很多。”近日,当墨玉县民政局干部回访艾力·吾热依木时,他难掩感激之情。
55岁的艾力是墨玉县萨依巴格乡博斯坦托格拉克村村民,去年他因病住院治疗,医保报销完后还要花1万多元,民政部门及时对他进行了临时救助,解决了个人的自付费用,为他减轻了家庭负担。
为防止艾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墨玉县民政局又根据他家实际情况,协调申请二次医疗救助。同时根据民政救助政策将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将该家庭列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以便及时对他进行帮扶。
艾力所享受的各项政策帮扶,正是墨玉县兜底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各项救助标准逐年提高的体现。
墨玉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王兰芳介绍,近年来,墨玉县不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困难群众编织了一道牢固的民生保障网。2018年,墨玉县农村低保标准是3456元/年,目前已提高至5290元/年,上涨幅度为53.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2018年起先后提高6次,且在2021年脱贫攻坚巩固期内连续提高标准两次。
墨玉县还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为持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墨玉县对因遭遇重大事故、意外伤害、罹患重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临时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
穆海拜提·艾力是墨玉县奎牙镇古勒其村村民,患有白血病,家中3个孩子都在上学,家庭比较困难。民政协理员入户排查及时上报后,对他进行了一系列救助。“2021年3月,我们一家4口被纳入低保。今年4月,政府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又为我们解决了生活救助金。5月,我住院治疗个人要自付7万多元,民政局再次为我们解释政策,帮助我去医保部门申请了二次医疗救助,为我报销了1.6万元,还申请了1.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细数着一次次温情、暖心的救助,穆海拜提有些哽咽。
2018年至2022年5月,墨玉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达15.16亿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7亿元。目前,墨玉县已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统筹城乡、责权清晰、保障适度、动态调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精准认定、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墨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徐学亮介绍,下一步,墨玉县民政部门将持续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三类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视情况给予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等。同时,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精准施策、守住墨玉县困难群众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