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克孜勒河河道综合治理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水利)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市克孜勒河河道综合治理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水利)已由喀市发改备案[2023]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定代表人为韩超,招标人为喀什城投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市;2.项目规模:河道清淤疏浚,人工河道、陡坡开挖,原河道护岸工程(左岸长度约3.6千米,右岸长度约3.0千米),人工河护岸工程(左岸长度约3.4千米,右岸长度约3.5千米),修建4座钢板闸、导流透水丁坝、退水口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河道清淤疏浚,人工河道、陡坡开挖,原河道护岸工程(左岸长度约3.6千米,右岸长度约3.0千米),人工河护岸工程(左岸长度约3.4千米,右岸长度约3.5千米),修建4座钢板闸、导流透水丁坝、退水口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连续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日至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日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监督部门:喀什市财政局、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喀什城投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嘉琛;电话:13096107787;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余娇悦;电话:17799550001;监管机构:喀什市财政局、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魏润杰;电话:1770998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