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5432001)已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项目规模:(1)加高拦河坝;(2)新建放水洞;(3)改建泄洪冲沙洞;(4)改建溢洪道;(5)边坡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432001001,标段(包)名称: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初步设计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标段2: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432001002,标段(包)名称: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监理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1)EP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10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EPC项目:①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②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担任过水库工程设计负责人;③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4年4月8日至4月28日;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11:00;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8日11:00;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七、其他公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八、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九、联系方式:招标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联系人:陈飞;电话:18999770990;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勇;电话:1811910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