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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启事
□董立勃
再过一个生日就70岁了。2018年初办退休手续后,几乎每年都有五六个月开着车和妻子去旅行,只要是听说过的好地方、好风景,都用心地去观赏感受,领略了祖国山河有多么壮美。
但不知为什么,只要到春暖花开的季节,就迫不及待像候鸟一样飞回天山脚下。当目光与博格达峰白雪碰触的瞬间,心里头激荡起的某种情绪,实在难以用文字准确地形容。
我生在山东荣成,两岁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姨姨回老家探亲时的劝说下,我们一家人来到了石河子下野地。所以在我最初的记忆里,除了门前的玛纳斯河,就是屋后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了。还记得小时候从连队的幼儿园逃到戈壁滩上捉蚂蚱,迷了路找不到家,若不是全连队的大人们提着马灯、打手电筒找到我,母亲说我肯定会被狼吃掉。
1961年,我家搬到了兵团七师共青团农场的生产一队。家在公路旁,坐在屋子里可以听到大卡车驶过的轰鸣声。连队紧挨着一座叫皇沟的水库,我经常去这里背柴禾、钓鱼、游泳。1963年,我成了连队小学的第一批学生。课桌是土块垒起来的土台子,背着书包去上学还要带上家里的板凳。1969年,去5公里以外的场部上中学,才13岁的我开始住校。说是学生,其实大部分时间都被安排到地里干活,使起镰刀、坎土曼比写字还得心应手。拾棉花拾成了突击手,我的名字写进了劳动光荣榜。连修水库挖大渠这样的重体力活,也不会让我们落下。到1975年高中毕业时,农场大人们能干的活,我不但全都会干了,并且干得很好。只是没有上过历史课、地理课、几何课等,让我强壮的身体里缺少了更多文化知识的养分。
19岁那年,我被分配到二连,每月可领三十四块钱的报酬。1976年春,一纸调令让我去演出队编节目和吹笛子。能去编节目,得感谢上海支边青年陶老师。在五年级时我写的一篇作文,被他抄到了小黑板上,挂在操场上让全校学生看。受到鼓励的我,从此就很用心地写作文,把能找到的书全都找来认真地看。学生们汇演,我写的“对口词”和“三句半”赢得了不少掌声。说到吹笛子,是实在太无聊,就去供销合作社花了二角六分钱买了一根竹笛吹着玩,水平不高,只能在小乐队里滥竽充数。
后来,我去农场中学当初中语文老师。在参加了1977年和1978年两次高考都落榜后,决心扎根农场当老师。不想,此时宿舍里住进了一位室友,他是个从砖瓦窑借调来的年过半百的窑工,衣衫不整,一脸烟熏火燎过的沧桑。他说他曾是大学老师,我以貌取人,不相信他有这个本事,有点看不起他。但他却对我格外关心,知道我放弃了高考后,反复劝说我别错过改变命运的大好机会。此后,每天晚上他都会给我补课。
1979年,在比我父亲年纪还要大的室友的帮助下,我以高出录取线28分的成绩考入新疆师范大学。毕业时,我做好了分回农场的准备,没想到被分配到位于克拉玛依的新疆石油管理局。我先去报社当记者,后来又到宣传部当文化干事。作为石油人,我领到了竖条的蓝棉衣和翻毛的大头皮鞋,并多次出入采油厂和钻井台采写新闻稿件。其间,莫言毕业实习,与3个同学一道来油城体验生活。我作为文化干事负责接待陪同他一个星期。对文学创作相关问题有过较多讨论交流,坚持写小说的决心在此时变得坚定。
后来,乌鲁木齐市文联办了一份《天山》文学杂志,调我去当文学编辑。山西巷子一间28平方米的平房成了我的家。屋子里不管是做饭还是取暖都烧煤。上茅房要去街上的公共厕所。不过,出门就是二道桥市场,亲朋好友来了,就带他们去吃烤羊肉,一毛钱一串。别看居所简陋,倒是文人常聚之地。包括周涛在内的许多文人都在我家吃过火锅、喝过烧酒。
邻居是维吾尔族。他家里常来一些客人,吃饭时会来借桌子和凳子。有时还会借二三十块钱买菜。借了的钱没有不还的,到了过节时,还会送一些民族特色美食来。十几年下来,我们从来没有红过脸。和在农场不一样,在乌鲁木齐工作一直都有少数民族同事,几个关系好的,过春节时不但来拜年,还要在我家同我一起喝酒。
20世纪90年代后期,有了商品房,才住进了南湖一期安居小区。终于不再烧煤了,可以在家洗澡和上卫生间了。我把在团场退休后的父母接到了城里,给他们买了楼房。
虽然早早离开了农场,但实际上农场仍是与我联系最紧密的地方。我把大部分小说故事的发生地都放在下野地,让我的文学想象与虚构之树有了枝繁叶茂的沃土。自2003年第一部长篇小说《白豆》在《当代》发表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推出单行本后,我至今已经写了20多部新疆题材的长篇小说。
在乌鲁木齐上学工作了40多年,我成了这座城市走向繁荣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每年春秋季的义务植树,总会积极响应。不管是在红山还是在雅玛里克山,不管是在乌拉泊红雁池,还是在水磨沟雪莲山,都有我种树洒下的汗水。同样,作为新疆文学界的一份子,有幸担任过两届政协常委,参加过多次调研写过多份提案。能有机会为新疆的发展献计献策,也算是对养育了自己的这片大地的回报。
2003年调入新疆作家协会主持工作,直到15年后退休,与各族作家一道创造新疆文学辉煌的历程,总是让我只要想起就会激动不已。
我知道,生命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了。而我能做的事情,就是趁我还没有老到不能自理时,把我想写的东西写出来。前年,养育我长大的团场给我建了个工作室,让我在故乡又有了一个家。它是新成立的胡杨河市的一个镇。有意思的是,这个镇的名字叫共青镇,在我1981年写的小说中就使用了,小说的名字是《共青镇风情》。
亲眼看到自己生长的地方从一片荒原变成了一座城市,没有人不会不因此而激动。它让我难以入眠,让我拿起笔投入创作。这部作品已被中宣部确定为“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并列入中国作协“新时代文学攀登计划”。小说不久就会面世,这是我献给新疆的一份礼物,也是和巍巍天山血肉相连的证明。
面对渐渐远去的往事,不由得会想,如果两岁时没来新疆,自己这一辈子会活成什么样子?只是不管怎么想,都不可能找出明确的答案。倒是另一种想法反而会在这询问中变得越发坚定而明确——那就是,新疆让我这一辈子活得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