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放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前身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于2020年12月更名(各地州市开放大学同步更名),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和国家开放大学业务指导,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教育”为特征,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面向全疆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一、招生专业
2026年开设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专科共63个专业。其中,高中起点本科专业1个,专科起点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35个(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6个、“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1个)。
(一)高中起点本科专业1个
小学教育。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27个
法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护理学、药学、社会工作、金融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与新媒体技术、科学教育、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家庭及社会教育指导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工程管理(本科)(新增)、健康服务与管理(本科)(新增)、法学(新疆试点)、小学教育(新疆试点)、汉语言(新疆试点)、行政管理(新疆试点)。
(三)专科专业35个
法律事务、学前教育、中文、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大数据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大数据与会计、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药学、金融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传播与策划、小学教育、健康管理(专科)(新增)、中药学(专科)(新增)、法律事务(新疆试点)、中文(新疆试点)、行政管理(新疆试点)、学前教育(新疆试点)。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6个
设施农业与装备、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党务工作。
“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专业1个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二、招生对象
(一)高中起点本科专业
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2.本科护理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护理学专科毕业、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本科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三)专科专业
1.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护理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专业对口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3.药学专业招生对象仅限于在职卫生、医药行业技术人员。
学校不与中介机构合作招生,报名学员请到当地开放大学直接报名,维护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三、报名时间
学校全年随时报名,学员在各地州市开放大学均可报名,春季、秋季学籍注册时间节点以国家开放大学实际要求为准。
四、报名手续
报读专科起点本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专科学历证明;报读高中起点本科、专科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包括中专、技校、职校、职高等)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必须签订入学资格承诺书。
专科起点本科专业报名学生的专科学历证明须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非新疆籍学生报名,需同时提供异地生源相关材料:包括居住证、社保卡缴费记录、报名现场照片(电子版照片,以上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五、学习方式
所有专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生主要利用多媒体资源和基于网络的远程教学平台自主学习。学生可以通过登录平台随时点播和查看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学习中心(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学习或小组学习。
六、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收费事宜的批复》文件规定:
(一)本科(专科起点)收费标准为:理科外语类专业每学分75元,文科类专业每学分65元;
(二)专科(包括“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收费标准为:工程类专业每学分65元,理科外语类专业每学分70元,文科类专业每学分60元;
(三)高中起点本科专业文科类专业每学分65元;
(四)注册建档费收费标准:本、专科每生100元;“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每生20元,“新型产业工人培养和发展助力计划”每生50元;
(五)考试费每科次20元。
七、毕业及颁证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本科(专科起点)、专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均为两年半,学籍自注册入学起8年内有效,实行学分制。本科(高中起点)最低毕业总学分为143学分,本科(专科起点)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专科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9学分。学生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符合条件的可向国家开放大学申请学士学位。
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新疆开放大学招生咨询电话:
0991-8529541、8528687
18999102362 宋青老师
15199129232 张磊老师
招生咨询同时可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xjou.cn/使用乐学精灵解答相关问题,各地州市开放大学招生老师联系方式请查看附件。
新疆开放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991-8558625,邮箱:1450194264@qq.com。
新疆开放大学2026年全网化学习专业推荐
2026年新疆开放大学3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均为网上学习、网上考试,与其他专业学习考试方式有所不同,最低修业年限为2.5年,学生学籍8年内有效。其中本科达到毕业要求,符合学位申请相关条件,考核考试合格可获得学士学位。
科学教育本科专业
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职业道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教育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创新变革和反思精神,能够从事科学学科教学、校外教育、教育科研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科学教育工作者。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专业
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求,立足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备较高思想政治水平、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以及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培养掌握网络与新媒体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运作流程,具备熟练应用主要新媒体平台进行内容策划、信息采集、编创、发布和营销推广等基本运营能力,面向自媒体运营或在互联网平台、媒体和传播机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单位从事网络与新媒体策划、内容生产与制作、运营推广与管理及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书法学本科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掌握书法基础理论知识、较高书法笔墨技巧、章法布局,具备一定书法审美、创作能力和教学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专业主要面向中小学校、专业艺术团体、出版及文化机构,培育书法教育工作者及相关书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务工作专科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人文素养、职业道德,掌握较为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宣传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能力,具备发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能力,动员组织及服务群众的能力,面向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等行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检工作、党群工作等岗位群,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
本专业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懂传播、精策划、善运营、接地气”为核心,构建理论与实践融合的培养体系,能熟练运用短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图文设计等工具完成策划全流程。培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以及较强的创新能力,掌握传播与策划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内容编辑、创意写作、客户沟通、活动执行、公关广告策划以及新媒体运营能力,从事内容采编、媒介策划、广告运营、商业传播、公共关系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

严正声明
新疆开放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前身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面向全疆开展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近期,社会上有不法机构和个人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途径,以新疆开放大学名义违规发布开放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并私自收取费用,严重误导广大求学者和社会公众,使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也严重侵犯了我校的名称权和名誉权。对此,为维护学校和广大求学者的合法权益,我校严正声明如下:
一、招生资质。新疆开放大学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规公办高等教育机构,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代理招生,所有招生宣传信息均以新疆开放大学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学费公开透明。学校严格执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收费事宜的批复》(新发改收费〔2008〕137号)和《关于调整2000年自治区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中规定收费标准。学费仅通过学校官方账户或指定学习中心对公账户收取,不委托第三方代收,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包过”“代考”“减免学费”等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三、教学中心合规。学校在全疆的直属分校及经备案的合作办学单位共87个(办学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见左表),其他以“新疆开放大学合作机构”名义开展招生的均属违规行为;
四、违规行为追责。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收费、伪造录取通知书等违法行为,学校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机构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机构和个人承担。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学校提醒广大求学者,切勿轻信“包学包考包过”等违法虚假宣传,注重维护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行为,请立即通过以下方式核实举报:
联系方式:
0991-8528687、852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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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湾街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