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桂茂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4月6日21时22分在乌鲁木齐逝世,享年87岁。
李桂茂同志1939年3月出生于河北省完县,1963年9月参加工作,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9月起先后在霍城县、伊犁州、塔城地区工作,历任伊犁州副州长、塔城地委书记等。1994年7月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2005年8月退休。
李桂茂同志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塔城地委书记期间,加强党的建设,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基层治理、民生改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期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退出领导岗位后,一如既往关心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