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阿布都西克尔·热合木都拉涉嫌违法犯罪,根据自治区党委决定,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撤销阿布都西克尔·热合木都拉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