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副教授 谢鹍 新疆医疗保障研究会副秘书长 李栋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我国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施的一项国家战略,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制度创新。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总人口的22%,同时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疆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老龄化程度也在日益加深,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迫在眉睫且意义深远。
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在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的背景下,长期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已成为制约民生福祉提升的短板。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参保人员提供长期、稳定的医疗护理服务和资金保障,“保险”与“服务”双轮驱动提升失能人员生活质量,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补齐民生领域短板的制度安排,更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国已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群体基本生活权益提供了关键制度支撑,有利于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安全网的健全完善。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社会互助共济机制,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让失能人员有尊严地生活。
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利于培育银发经济新业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保障,不仅缓解了家庭护理负担,还释放了大量的护理服务需求。需求的增长促使更多社会资本涌入老年护理服务领域,对护理机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极大带动作用。同时,还可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如长期照护师、护理评估师、康复治疗师等,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长期护理保险尚未实现全面覆盖。当前,新疆长期护理保险主要落地于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三个试点地区,参保人数相对较少,不少有需求的老年人尚无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
经办管理体系有待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涉及医保、财政、民政、卫健等多部门,涵盖评估、服务、结算、监管等流程,工作相对繁杂。从试点情况来看,依靠原有各级经办力量开展显得力不从心,专业能力与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充分,难以完全适配制度运行需求。
护理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缓慢,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资质的护理人员不足。在护理服务市场方面,具备专业资质的长期护理机构数量相对较少,在南疆和偏远农牧区专业护理机构稀缺。
评估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目前,各地开展评估工作主要依托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等进行实施。虽有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办法,但不同地区、不同评估员之间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亟需建立健全规范、专业的评估体系。
基金支出管理面临压力与风险。实际运行中,部分地区存在虚报服务时长、超标收费、信息化监管手段尚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后的责任边界与监督机制未完全厘清等问题。这些问题加大了基金管理的压力,如不能有效规范会损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新疆路径
有序扩展长期护理保险范围。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序扩展至全疆,稳步扩大参保人员的范围,建立适应新疆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够惠及全体参保人。
不断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实现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的组织保障,配齐人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具备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经办服务,提高经办服务能力。
逐步建立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借鉴试点地区和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在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总体框架下,分阶段、分步骤健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配套支撑体系,实现各类保障功能有效衔接,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在试点阶段,优先保障那些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而后逐步扩大受益人群、提高保障水平,更好满足社会需求。
加强护理服务供给。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开设健康照护继续教育课程,打造人才培训基地,建立健全长期照护师、失能等级鉴定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适应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长期护理服务领域,提升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化程度。
守好基金出口关。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设计之初,就要严格规范运行机制,在基金结算、支付政策、信息化管理、引入社会力量等各个方面,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合规的底线。